《淄博市入境旅游补贴办法》(淄旅发【2016】3号)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,此文件属于清理范围。因此,该文件自有效期截止日起,不再对入境旅游实行资金补贴政策。
特此公告
淄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
2018年3月10日